日前學校邀請了一位台北市的語文競賽培訓老師來學校分享,令人訝異的是,被我們認為高不可攀的全國大賽,她所帶領的學生總是可以拿下名次,甚至我自以為自己很厲害的連續五屆帶的小論文比賽都有人得獎的紀錄,在她面前看似極為渺小,因為她帶的每一組都能得獎,而我只是每一屆很多組中,能有一組得獎而已。

讓我不得不說,人多壓力大競爭力似乎真的就比較強一樣。在這裡拚到南投縣冠軍,連全國前六名都擠不進去,聽說有位南投縣的老師已經連續五年全縣第一,看似練到神人階段,幾乎每次都能滿分時,全國大賽依舊鎩羽而歸。

對這裡來說難如登天的全國賽,對那位指導老師來說卻是如探囊取物一樣容易,讓人羨慕。原來那位老師很擅長激勵學生,總是先問學生:參加這項比賽的目標是什麼?如果是「志在參加」,就請回,因為她認為「志在參加」的人沒有去參加比賽的必要。唯有滿滿的鬥志,抱著非奪獎的決心,她才會指導。

這樣的想法確實滿衝擊我的內心,因為我所指導的許多小論文比賽,很多學生都只是「志在參加」而已。每每看到學生寫的不盡理想,往往都是指導老師想盡辦法幫忙修改,修改到認為五六十分的程度時,在心裡想:算了,給孩子一個機會去試試看好了!最後,就看著學生那篇體質虛弱的小論文最終石沉大海,沒有得名。然後就安慰學生說:沒關係,學了一次經驗,下次一定可以更進步。也因此往往十組上下的人來找我,最終最多只有一組能得獎,甚至每次大概只有兩三組完成而已。

這樣的想法之所以衝擊我,是因為我不想成績至上,希望能有多一點的人來參加,但是每組如果都是滿滿的鬥志,應該會累死老師吧!所以面對那些鬥志低落的組別,也就放牛吃草,讓他們學學失敗的經驗。所以聽完那位老師的分享後,一來感慨城鄉差距,二來也對於自己的作法提出檢討:是不是該成績至上?逼那些想參加的學生一定要得獎。如果看似不可能得獎的學生,就拒之門外?這幾天都讓這個問題縈繞著我的腦子,我也不知道該選擇哪一個比較好。參加就一定要豁出去,拚到得獎為止?還是參加不一定要得獎,有努力就好,多少都能學到經驗?

覺得那位老師的方法好像是周星馳電影中的菁英培訓中心,不收垃圾一樣。但我還是覺得學生能逼就逼,逼不出來但有心的孩子,還是可以去參加看看,畢竟成績也不是人生的唯一。到底那一種想法才是正確的?深深感受到其實人生很多事情是沒有「標準答案」的,有趣的是,學校的考試方式卻是要學生在四個選項中找出一個標準答案,這樣的考試方式,對學生往後的人生是否有任何幫助?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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